6月16日至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实务大型专题培训班在柳州举办,来自全区1200多名执业律师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自1996年修订该法以来首次、也是大规模修改,涉及内容较多,增加和修改条文达100余条。广西律协举办这一培训班,旨在强化律师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和权限意识,帮助广大律师正确理解与运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为期两天的培训班邀请4名参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起草的刑诉法专家、学者及刑事司法实务部门负责人为学员授课。培训班上专家、学者分别以“《刑事诉讼法》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新《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证据和审判制度”、“新《刑事诉讼法》下侦查工作的新转变”、“律师刑事辩护执业规范”等内容从刑诉法修改的背景、修改意图、修改目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中国国情等角度及刑事辩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变化等进行了详细阐述以及对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将面临的新问题及如何进一步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行为、防范新的执业风险等进行专门讲授。
“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会见难问题将会得到解决!”律师们在课间与专家、学者互动交流时深有感触地说!律师们普遍反映专家们的授课紧密结合律师执业实践,实用性强;通过培训,学到许多有价值的前沿信息和业务技巧,为今后在刑事诉讼实务中提供了扎实的理论依据和宝贵的经验借鉴。